参展资格
1.婴幼儿用品、食品、益智产品、孕妇用品、音像电子图文生产企业或经销商。
2.优生技术、早教、咨询、培训、孕婴护理方面的服务机构。
3.所有参展展品均应备有合格证明文件,参展单位及机构均应具有合法资质。组委会届时将邀请工商、质检部门现场执法以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企业形象。展品如因质量问题被查处责任由参展商自负。
展品范围
Ø 婴幼儿用品:婴幼儿喂养哺乳用具、纸尿裤、婴幼儿成长辅助用品、宝宝纪念品、婴儿电子产品、安全用品(婴童安全座椅、婴儿哭声检测器)、安全小五金、婴儿及儿童时尚用品、护理用品、婴童服装、儿童家具、童车、童床等。
Ø 婴幼儿食品:婴幼儿喂养食品及辅助食品、奶制品、儿童健康饮品。
Ø 益智产品:各种益智类玩具、胎教器、各种智力开发用品、婴儿早教用品。
Ø 孕妇用品:孕妇生理用品、孕妇装、孕妇产后用品、孕妇保健品。
Ø 女性用品:女性生理用品、女性保健品及保健器材。
Ø 优生技术、产品:优生优育、不孕不育、预防出生缺陷新技术新产品。胎教、孕妇产期保健产品;
Ø 音像电子文图:各类相关胎教、早教及智力开发的报刊、杂志、教材、书籍、文图、音像制品及软件等。
Ø 其他:早教、咨询、培训、孕婴护理方面的服务机构,孕童专业摄影机构,大型婴童游艺设施、特殊儿童生活用品等。
参展费用
|
展位形式 |
价格 |
展位形式 |
价格 |
|
标准展位3×3m |
6000元/个 |
标准展位3×4m |
8000元/个 |
|
标准展位3×5m |
9800元/个 |
光地(36㎡起租) |
600元/㎡ |
|
备注:标准展位的角位加收20%。 |
展位设施及配置
标准展位配置:三面展板(高2.5m),楣板一块,一桌两椅,220V,10A电源插座一个,射灯两只,地毯一张。
光地不含任何配置,参展商可自行对展位进行设计和搭建;也可委托组委会设计和搭建,但须提前两个月提出,组委会可提供服务并另收取费用。
博览会参展手续
1.展位申请:参展商须填写参展申请表加盖公章或私章后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,并按组委会指定帐号一次性支付参展费。否则组委会有权不保留或变动展位。参展商中途退出参展,参展费不予退还,请谅解。本会的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30日。
2.付款方式:参展商可通过银行转帐/电汇或支票方式进行支付。拒收无台头支票或现金。通过银行支付的参展商请及时将转帐/电汇单复印件寄交或传真至组委会招商办公室。
3.展位确认:组委会招商办公室收到全额展费后将开具发票或收据,同时向参展商寄发或传真展位确认书。
组委会保留声明
组委会将按报名及到款的先后顺序安排展位,有特殊要求的参展商请在申请表上注明。入会通知及参展商手册将在开展前半月寄出。参展申请表经参展商确认后连同本细则具有协议效力。为保证博览会的整体布局及美观,组委会有权对部分展位进行调整。组委会拥有本次博览会的最终解释权。